关于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进行学历认证的通知

各县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管理区(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自2011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上报。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参评或聘任学历对待。为做好我市申报人员的学历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二、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三、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分享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