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 信阳函授站 成人高考报名点 李老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为系统地掌握建筑学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操作技能,获得建筑师基本素质和建筑设计、规划能力,有较好的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学生毕业后主要能够在大、中、小型建筑设计院、建筑事务所从事民用建筑设计;中、小型工业建筑设计;小区规划设计;中、小型建筑室内设计。
二、培养要求
(一)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懂得一定的社会、人文、科学和法律知识,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2、具有基本语文、外语、历史、政治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掌握本专业建筑画的各种绘画技法。
4、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语言和专业软件的应用。
5、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6、掌握建筑节能、建筑历史、城市规划等专业理论知识。
7、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法规、规范。
(二)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运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
2、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场地分析和建筑施工图绘制能力。
3、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的综合能力。
4、具有一定的各专业间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审美、绘画、建筑欣赏能力。
6、具有合理选用建筑材料,分析建筑工程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7、具有用书面及口头方式较清晰地表达设计意图和进行科技报告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学习形式)
本专业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函授。
四、学历、学位
1、符合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和应获得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包括实践环节在内的全部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科学历。
2、符合成人教育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